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舒曼钢琴作品在曲式上所表现的独特性,最主要乃源自其‘音乐诗化’之理想。他曾说过:‘音乐是诗的最大潜能。’舒曼认为,做为艺术家,道德应成为一个‘诗人’,并且努力达到‘诗的悟性’。这种铭刻于心的理念,使他的音乐如同富于幻想的诗,自由地从凝固的形式中解放出来,用以表达自己的理想世界。
舒曼钢琴作品的曲工序要有下列三种:
奏鸣曲式(sonataform)此类钢琴作品计有下列六首:
1) 1834年《触技曲》作品7;
2) 1835年《第一首钢琴奏鸣曲》作品11第一乐章;
3) 1836年《幻想曲》作品17第一乐章;
4) 1836年《第三首钢琴奏鸣曲》作品14第一乐章;
5) 1838年《第二首钢琴奏鸣曲》作品22第一乐章;
6) 1839年《维也纳狂欢节》作品26第五乐章,终曲。
变奏曲式(variationform)此类作品有如下五首:
1) 1830年《阿贝格变奏曲》作品1;
2) 1833年《克拉拉主题即兴曲》作品5;
3) 1834年《交响练习曲》作品13;
4) 1836年《第三首钢琴奏鸣曲》作品14第三乐章;
5) 1853年《三首为青年的钢琴奏鸣曲》作品118之一第二乐章。
套曲曲式(zyklus von einzelstucken)此类钢琴作品有如下十八套:
1) 1829年《蝴蝶》作品2;
2) 1832年《间奏曲》作品4;
3) 1835年《狂欢节》作品9;
4) 1837年《大卫同盟舞曲》作品6;
5) 1837年《幻想曲集》作品12;
6) 1838年《儿时情景》作品15;
7) 1838年《克莱斯勒亚那》作品16;
8) 1838年《叙事曲集》作品21;
9) 1839年《阿拉贝斯克》作品18;
10)1839年《花曲》作品19;
11)1839年《幽默曲》作品20;
12)1839年《夜曲》作品23;
13)1839年《钢琴曲》作品32;
14)1840年《罗曼斯》作品28;
15)1845年《为踏板平型钢琴而写的练习曲》作品56;
16)1845年《为踏板平型钢琴的技巧》作品58;
17)1848年《少年曲集》作品68;
18)1849年〈森林情景〉作品82。 |